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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 @% V# M; X- e! U! ?; T( X2 @1 q有网友咨询:我是劳务派遣工,具体的工作地点是一家设备制造公司。这个公司管理很苛刻,人性化比较差,所以最近想要辞职。是不是把辞职报告交给公司主管就可以了走人了吧?劳务派遣辞职和一般用人单位的辞职有没有什么不同,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吗?/ g2 c' U/ d% q# G- A( R" R
【解答】
" V0 w' P: X% w& X# U2 K+ [大家都知道,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分别是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有些概念和我们平常认识的不同,要特别加以注意。/ U& @. |1 F" G) A- T; a
平常我们所说的用人单位,一般都是具体上班的某个公司或者某个企业。
" D( M/ ^" K, D7 J% R; s9 ?: t但劳务派遣不一样,1 V4 f3 M& E# {8 J! I: Q
员工具体上班的地方并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而是“用工单位”。不要小看这个一字之差,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是不一样的: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是那个劳务公司,是这个劳务公司和你签合同,给你交社保,给你发工资;而用工单位只不过给你提供一个具体的上班场所。
2 b; w# b& G2 H+ E1 K" p) O1 U劳务派遣工要是辞职,只能向派遣你的劳务公司辞职。向用工单位的领导辞职时是错的。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不要弄混了。例如,派遣员工小王就犯了这个错误,他只是向用工单位的主管提出口头辞职,然后走了。后来派遣公司说小王旷工,那个主管又不承认辞职的事,派遣公司就把小王给开除了。
( Q# M& y, Q" D3 Y+ X; S+ m所以,如果派遣员工要辞职,一定要通知派遣单位,或者同时通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才行。不能图一时省事,留下一些隐患和漏洞。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3月1日)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i, s& L0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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